目 錄
第一部分 樂昌市檔案局概況
一、 部門機構設置
二、 部門主要職責
第二部分 樂昌市檔案局2016年部門決算表
一、
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
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樂昌市檔案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樂昌市檔案局概況
(一)
部門機構設置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2016年決算組成單位共1個,為樂昌市檔案局(館),屬于樂昌市人民政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內設辦公室、管理編研股、監(jiān)督指導股(市人民政府信息查閱中心)、地方志辦公室4個機構。
(二)部門主要職責
樂昌市檔案局是主管檔案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制定全市檔案事業(yè)發(fā)展計劃和檔案管理實施辦法,對各級各類檔案室工作實行監(jiān)督、檢查、指導、協(xié)調,開展檔案目標化管理工作;收集和接收市檔案館保管范圍內對國家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檔案資料;對市檔案館所保存的檔案資料嚴格按照規(guī)定整理和保管,維護檔案的完善與安全;開展地方志的宣傳利用及編撰地情資料等工作。
第二部分 樂昌市檔案局2016年部門決算表
本單位共公開8張部門決算表格,包括:1.收支總表(3張),即:《收入支出決算總表》、《收入決算表》、《支出決算表》;2.財政撥款收支表(5張),即:《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決算表》、《支出決算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已細化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已細化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墩曰痤A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沒有數據,在合計欄以零填列。(具體數據見附表)
附件:2016年度樂昌市檔案局部門決算公開表.xls 第三部分 樂昌市檔案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樂昌市檔案局2016年度總收入226.23萬元,其中本年收入226.23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
.財政撥款收入226.23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79.45萬元,增長33.8 %。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增加和檔案館擴建工程。
2
.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5萬元,減少100 %。主要原因是2015年下達了國家重點檔案搶救和保護經費5萬元,2016年無此項經費。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樂昌市檔案局2016年度總支出226.23萬元,其中本年支出226.23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160.83萬元,主要用于行政運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和檔案館,比上年決算數增加80.66萬元,增長50.16%,主要原因是檔案館擴建工程。
2.
科學技術(類)支出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5萬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5年下達了國家重點檔案搶救和保護經費5萬元,2016年沒有此項經費。
3.
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7.04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行政單位醫(yī)療和公務員醫(yī)療補助,比上年決算數增加0.79萬元,增長11.23%,主要原因是人員和比例增加,行政單位醫(yī)療和公務員醫(yī)療補助隨之增加。
4.
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支出58.36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比上年決算數增加3.37萬元,增長5.7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員增加。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樂昌市檔案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226.2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26.23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59.04萬元,增長26.1 %;主要原因是檔案館擴建工程。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樂昌市檔案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226.2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26.23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59.04萬元,增長26.1%;主要原因是檔案館擴建工程。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務(類)行政運行(款)86.01萬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經費和人員經費;一般公共服務(類)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款)59.36萬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員的工資福利;一般公共服務(類)檔案館(款)45.82萬元,主要用于檔案事業(yè)經費;一般公共服務(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17萬元,主要用于自然村落人文普查工作的各項開支;一般公共服務(類)社會科學研究(款)12萬元,主要用于樂昌年鑒編纂和出版的各項開支。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單位醫(yī)療(款)5.85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醫(yī)療;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類)公務員醫(yī)療補助(款)1.19萬元,主要用于公務員醫(yī)療補助。
三、2016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樂昌市檔案局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2.43萬元,完成預算5萬元的48.6%。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2.2萬元,完成預算2萬元的11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23萬元,完成預算3萬元的7.67%。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和厲行節(jié)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大有節(jié)約。
與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上年增加0.23萬元,增長9.47%。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增加0.2萬元,增加9.09%,主要原因是自然村落人文普查工作增加下各鄉(xiāng)鎮(zhèn)的次數,加油費增加;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增加0.03萬元,增長13.05%,主要原因是兄弟單位交流業(yè)務工作增加。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
年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2萬元,占90.54%;公務接待費支出0.23萬元,占9.46%。具體情況如下:
1.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2.2萬元,2016年本部門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主要用于公務出行的各種交通費。
3.
公務接待費支出0.23萬元,主要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和兄弟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本部門共發(fā)生國內接待4次,接待人數共45人,主要包括上級單位和兄弟單位的領導和相關工作人員。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
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6.12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2.93萬元,增長18.18%,主要原因是檔案、地方志業(yè)務增加,相關辦公費隨之增加。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6
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6萬元。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1.6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yè)合同金額1.6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合計項目1個,共涉及資金37.4萬元,自評覆蓋率達到100%。組織對“檔案館擴建工程”1個項目進行了績效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37.4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該項目支出績效情況較為理想,達到了項目申請時設定的各項績效目標。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
財政撥款收入:
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yè)收入。
二、事業(yè)收入:
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
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yè)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
指事業(yè)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yè)基金(事業(yè)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guī)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
指事業(yè)事位按規(guī)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yè)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guī)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fā)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
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
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fā)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guī)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
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