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樂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樂昌市整治“三公”經費開支過大、嚴禁超預算或無預算安排支出工作方案》和《樂昌市嚴格公務接待標準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對2018年“三公經費”使用情況分季度開展自查,并將“三公經費”使用情況在局政務公開欄內進行公布。現將2018年第四季度情況報告如下:
1、公款出國(境)費:
本季度沒有出國(境)事項發(fā)生,此項費用不存在。
2、公務用車費:
因本年度我單位下屬大瑤山林場增加一個車輛編制,故我單位2018年車編費增加2萬元。本年度公務用車費為28萬元,比去年同期26萬元增長了7.69%。
3、公務接待費用
本年度公務接待費為32萬元,比去年同期32.1萬元減少了0.31%。
樂昌市林業(y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