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我市生活無著落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根據(jù)《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國務(wù)院令第381號)、《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民政部令第24號)、《廣東省社會救助條例》(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85號公告)、《廣東省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規(guī)定》(粵府〔2004〕10號)、《韶關(guān)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實施辦法》(韶府規(guī)〔2018〕3號)精神,我局起草了《樂昌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根據(jù)市政府有關(guān)規(guī)定,現(xiàn)征求社會公眾對《樂昌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的意見,歡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見和建議,以便進一步完善。
一、征求意見時間
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15日。
二、修改意見反饋
請將修改意見以信函或電子郵件的形式反饋至市民政局,并注明提出修改意見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單位和聯(lián)系方式,不受理匿名反饋和電話反饋。
聯(lián)系人:鄧軍強
聯(lián)系電話:0751-5560172
郵箱:lcsbzgls5503592@163.com
地址:樂昌市昌山西路113號
郵編:512200
附件:《樂昌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
樂昌市民政局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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